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飞虹路525号10楼 (近大连路)

宝山区共富四村46号301室

  • 已成交
  • 成交价: 2730000
  • 起拍价:2730000元
  • 评估价:3900000元
  • 保证金:280000元
  • 拍卖次数:第1次
  • 区县:宝山区
  • 类型:公寓
  • 面积:92.45平方米

  • 1、房屋权属状况:

    上海市宝山区共富四村46号301室;(权证号:宝2003028664);建筑面积:92.45平方米;房屋类型:公寓;2003年6月。

    2、土地权属状况:

    土地宗号:宝山区顾村镇10街坊33/3丘;土地权属性质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;使用权取得方式:转让;土地用途:住宅;使用期限:未登记;宗地面积:30472.00平方米。

    3、四至情况:

    东至联泰路,南至共富路,西至富长路,北至泰和西路。

    4、建筑物情况:

    标的幢号为46号,部位为3层,房屋结构为混合1,所有权来源为买卖,房屋用途为居住,总层数为6,竣工日期为1998年。

    5、特殊说明:

    (1)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、费等,均由买受人承担。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滞纳金的,由买受人自行承担。买受人自行办理水、电、煤等户名变更手续,相关费用自理。水、电、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。(其中物业欠费自2011年1月1日起至今,金额为6230.4元,物业费79.5元/月。(2018年12月4日查询),拍卖成交以后由拍卖公司带收代付或提交物业公司出具完结证明)。

    (2)如有违法建筑,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,甚至拆除。

    (3)买受人资格问题,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,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格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。

    (4)拍卖房屋内的家具、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。

    (5)该房屋内部结构已发生了改变,301室与302室已打通,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自行解决房屋结构的恢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。拍卖人仅以现状拍卖。